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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业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1-10-18 09:09阅读:

小微企业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业务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建立健全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开户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文印发)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提供简易开户服务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简易开户服务是指银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审核小微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后,简化辅助证明材料要求,开立账户功能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满足客户开户需求。

第三条 银行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原则,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落实账户实名制,按照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合理设置账户功能,建立事前承诺、事中监测和事后管理机制,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账户业务风险。开户环节发现有明显可疑特征的,不适用简易开户服务。

第四条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重点通过限制非柜面业务加强账户事中事后风险防控,结合小微企业行业特征、企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账户功能。

第五条 银行应当向客户充分宣讲简易开户政策,明确告知客户根据其当前提供的有关情况开立账户,账户功能与当前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匹配,由客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简易开户服务,后续可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升级账户功能。银行应当向客户说明后续需配合尽职调查,以及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第二章 简易开户服务程序

第六条 银行应当公示简易开户服务流程,明确简易开户所需材料、客户身份核实程序以及制度依据等,确保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了解简易开户程序及相关制度规定。

第七条 银行提供简易开户服务,需向客户宣讲依法使用银行账户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在开户申请书或协议的醒目位置告知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的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由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合法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进行承诺并在开户申请书或协议上签字(签章)确认。

第八条 银行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应当采取有助于核实客户身份的方法,依据客户提交的必需证明文件,以及愿意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了解客户经营情况、开户用途、资金支付需求。客户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的,不得强制要求客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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