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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需要办理表演类文网文证

发布时间:2025-02-18 16:58阅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由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经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准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并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相关服务的活动。

众所周知,直播行业正变得异常繁荣。著名直播平台如斗鱼、虎牙,以及腾讯旗下的企鹅电竞等,乃至连淘宝也加入了电商直播的行列。这些平台所呈现的直播内容十分丰富多样,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用品、娱乐搞笑、游戏以及舞蹈等。

这也导致了观看直播的人群非常广泛,市场规模非常大,因此,为了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制定更多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希望在网络直播行业分一杯羹,开展直播平台业务,而任何直播平台的上线都必须具备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资质。

然而,对于这类网络文学平台的申请并不容易,审查非常严格,包括申请材料和网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等。许多企业因为不熟悉申请流程,不仅浪费了大量时间,还无法成功申请。如果想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选择寻求企业服务公司的帮助,他们更专业、办理更快捷。

有哪些类型的文化产品?

想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办市发[2019]81号),文化和旅游部门将不再负责网络游戏行业的管理职责,并且不再发放与"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果网络游戏企业的经营范围只涉及网络游戏,那么他们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将继续有效。在许可证到期之后,不会再重新发放新的许可证。如果经营范围同时包括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或者计划从事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则可以在许可证到期前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或者申请重新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文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已作调整,将原来的"演出剧(节)目、表演"拆分为"网络演出剧(节)目"和"网络表演"。同时,删除了范围中的"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网络表演指的是以个人网络表演者进行的文艺表演等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以音视频形式上传而成现场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已经调整,现在包括以下内容: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以及网络展览和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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