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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指南!没有人员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6-03-08 09:03阅读:

北京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指南!没有人员怎么办理?

导语: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北京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指南!没有人员怎么办理?伴随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扩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也呈增多趋势,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呢?北京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何申请呢?没有人员怎么办理?下面,小编就来具体为大家讲讲北京昌平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指南!没有人员怎么办理?

一、经营哪些业务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这里请区别《人力资源服务备案》!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九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务范围等。备案事项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凭证,载明备案事项、备案机关以及日期等;备案事项不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01.经营范围必须有“人力资源服务”;

02.实际办公地址要和注册地址一致,且使用面积大于50平方米;

03.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04.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文件。

专职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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