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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6-05-24 09:02阅读: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怎么办理,是小编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备案、许可人/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再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有以下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2.找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二)《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三)《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四)《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申请人为商标许可人。许可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备案表:

1.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需要办理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的,填写《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3.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的,填写《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4.需要办理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许可提前终止的,填写《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四、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3)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B.报送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的,提交以下书件:

  (1)《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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