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及集团公司注册的优势分析

发布时间:2021-07-16 15:56阅读:

  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及集团公司注册的优势分析,集团公司的名头是不是很高大上?那么对于想要成立一家集团公司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对于成立或者设立集团公司,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而对于集团公司的设立不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还需要准备一些比较繁琐的设立集团公司的准备资料。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申请成立企业集团有明确的要求。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什么是集团公司?

  首先要区别两个概念:集团公司与企业集团。这俩家伙咋一看真像了,中华文字真是博大精深,迷惑性极强,辛亏我有一颗严谨之心,否则也掉沟里了。首先应该明确集团公司≠企业集团,虽然名称相似,但是确有本质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

  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与子公司受《公司法》调整。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受《合伙企业法》调整。

  (二)内涵不同

  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从属于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支配企业)。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而言处于核心支配地位;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关系,在企业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属于企业间的强强联合。

  (三)组织机构不同

  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确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四)法律责任和纳税制度不同

  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集团公司注册的优势

  1、规模效应:集团公司可以利用连锁,产业组合搭建平台,产业链链主,控制标准等多种手法来追求规模效应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