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怎么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19 16:20阅读:

  怎么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例如,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例如,某企业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签订应税合同,则可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9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