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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范围

发布时间:2023-09-21 15:48阅读: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法定证件。该证件的颁发是为了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合法性和质量,确保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介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范围。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是指将原创的构思、脚本、拍摄计划等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传播,以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向观众展现。制作广播电视节目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设备,包括编剧、导演、摄像、剪辑、配音等环节。

二、广播电视节目经营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还可以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经营是指对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进行发行、播放、销售等行为。经营广播电视节目需要建立完善的发行网络和播放平台,同时需要对节目的版权进行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许可证的范围限制

虽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但是也存在一些范围限制。以下是一些范围限制:

1. 不得制作和经营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如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反动言论等。

2. 不得制作和经营与国家政治方向不符的广播电视节目。

3. 不得制作和经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广播电视节目。

4. 不得制作和经营低俗、恶意炒作等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广播电视节目。

5. 不得制作和经营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的广播电视节目。

四、总结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法定证件。持有该证件的单位可以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活动,但是也存在一些范围限制,如不得制作和经营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等。了解许可证的范围限制对于申请单位合法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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