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无论是在影视圈的内部交流中,还是在影视项目投资的合同文本中;无论是在影视剧片头片尾字幕中,还是在影像出版物的封面署名中,都很少出现"制片者"的概念。
"制片者"对于影视圈人士而言是一个陌生的法律概念,他们经常使用的是"制片人"、"出品方"、"摄制单位"、"制片公司"等行业概念。法律概念与行业概念之间,存在不小的解释空间。
"制片人",通常指负责项目策划、剧本统筹、组建剧组等工作的人,他是整部戏的"发起人"、"大管家"。一般情况下,制片人由"制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派的人担任。"制片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可能是法人。
"出品方""联合出品方",通常指对影视剧进行投资的主体,大体相当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即: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出品方"、"联合出品方"享有。"出品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制片公司"即对电影作品进行拍摄制作的公司。通常,"制片公司"整个影视项目的发起方,是当然的"出品方",也是更接近《著作权法》中"制片者"的主体。但是,在"制片公司"系受"出品方"委托进行影片承制时,它只是类似加工承揽者的角色,影片的投资、收益、风险等均与承制方无关,此时,"制片公司"便不是"出品方"。
"出品人""联合出品人",通常是"出品方"、"联合出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派的人,因此,"出品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可能是法人,"出品人"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制片者"。当然,如果"出品人"以其个人资金也对影视项目进行了投资,那么,他也同时是这部影片的"出品方"。
"联合摄制单位",在用法上并不统一。有的情况下,"联合摄制单位"指的就是"联合出品方"。比如《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联合摄制,指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而有的情况下,"联合摄制单位"仅指为影视剧摄制、宣传、发行等提供过关心、协助、赞助或其他资源置换的主体,比如党政军机构、电视台、影视城等,放在字幕中是为了"鸣谢"。此时,"联合摄制单位"并非"联合出品方",不享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
01 配送质量管理, 网络零售也受约束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配送行为,确保零售配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3月23日,国...
外资公司ICP经营许可证(申请外资(ICP许可证流程)-外资公司在我国经营,除其所属行业资质外; 大部分也要办理ICP经营...
什么是呼叫中心资质?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关于呼叫中心业务的资质许可证。呼叫中...
什么是呼叫中心许可证?在哪办? 是指增值电信业务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比如说:CDN许可,IDC许可,...
更近办理呼叫中心许可证的企业很多,经过了解知道,很多企业外呼业务逐渐增多,需要合法的呼叫中心许可证即可...
所谓的劳务派遣就是劳务公司向社会招聘人员,将这些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中获取派遣费用。劳务派遣公司的主...
互联网时代,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站,而有的企业则只有一个网站,那么对于网站来说,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网站,企业网站...
电话:157-188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