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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发票新规范已经实施!盖章、备注栏要怎么样填写?

发布时间:2025-06-24 09:34阅读:

2025年发票新规范已经实施!盖章、备注栏要怎么样填写?

导语: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2025年发票新规范已经实施!盖章、备注栏要怎么样填写?

就在今年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该细则已于3月份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数电发票领用、开具等都有相关的详细要求。下文就来具体介绍:2025年发票新规范已经实施!盖章、备注栏要怎么样填写?

一、《发票管理办理实施细则》vs《发票管理办法2025》

具体变化体现在哪里?如下:

《发票管理办法2025》

《发票管理办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

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九条《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

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

(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由上对比能够看出,新修改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新解释了【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也给出的一个重要信号:“借用资格代开发票”此行为风险上升了!

请注意:利用超经营范围给别人或让别人或介绍别人开不符合经营业务实际情况的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解答:【不符合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不是至超出于营业范围,只要是所发生业务和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的情况开票,都属于虚开发票。

二、常见虚开发票的六种情形:

①无中生有:没有真实交易发生,但开具发票。

②虚开品名:实务中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例如:卖的是办公家具,发票开的是钢材;买的是化妆品开列办公用品)。

③虚假数量:卖的产品数量与开具发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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