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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带你了解“零申报”常见误区,避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18 09:34阅读:

一文带你了解“零申报”常见误区,避雷指南!

导语:

一文带你了解“零申报”常见误区,避雷指南!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所谓“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这种情况下可进行零申报。那么在初办企业老板们所认为的“零申报”常见误区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梳理了一文带你了解“零申报”常见误区,避雷指南!

误区一: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收入10W以下可以零申报增值税!×

正解:免征增值税≠零申报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不等于零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但申报时应按照报表填写说明,在申报表免税栏次如实填列实际免税额,而不能简单“零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误区二:本期收入为0即可“不申报”!×

正解:不是的,申报收入数字为0不能免除纳税人申报义务

仅申报收入数字为“0”不能免除纳税人的申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误区三:增值税长期“零申报”对企业无影响!×

正解:长期“零申报”将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登记评价

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政策,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原因”是指: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正常情况原因。非正常原因是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原因。此外,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

误区四:个税“零申报”未缴纳税款不能开具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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