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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_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

发布时间:2025-09-19 09:34阅读:

一期|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

导语:

大家好!本期文章的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一期|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

新《公司法》共266款条文,对比旧法新增和修改了228款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款条文,可见新法影响力之大。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内容。7月前成立的公司何时要完成实缴?7月之后开公司有变化吗?新公司章程应该如何制定?针对新法实施前后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本文解答一期|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分享如下:1至10条

1.新《公司法》修订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简单概括为以下几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2)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

(3)股东会开会和表决可以采取电子通信方式;

(4)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等信息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5)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

(6)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

(7)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8)董事会或者董事承担催缴股东出资的法定义务;

(9)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

(10)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

(11)“执行董事”的提法取消了;

(12)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1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限制放宽;

(14)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2.登记机关制订的《公司章程范本》是否强制企业使用?

答:登记机关制订的《公司章程范本》仅为投资人提供参考,不强制企业使用。

3.申请人使用个性化自定义章程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是注意公司章程内容的完整性。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公司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属于章程中不可缺少规定的内容。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八)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还有一些散落在其它条款,但明确写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含相似表述)的内容。例如:《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那么,就需要在章程中写明具体决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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