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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网上卖药(医疗器械)必备!

发布时间:2025-09-24 09:34阅读: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网上卖药(医疗器械)必备!

导语:

大家好!今日要讲述的的核心内容是: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网上卖药(医疗器械)必备!在互联网大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平台成为了众多企业销售药品的重要渠道。当然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建型平台,如自建网站、小程序方式;另外一种,就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入驻的方式,如美团买药、京东药房、阿里健康药房、叮当快药等。那么,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网上卖药(医疗器械)必备!下面小编就来着重讲讲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网上卖药(医疗器械)必备!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1、资质全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3、审批时间:40-60个工作日;

4、有效期限:5年;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续期;

5、年检要求:不年检。

二、网上卖药两种情形:

情况一:公司自建网站卖药,如果您公司打算在自己网站上卖药的话,不仅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还需要办理《药品网络经营备案》,有这两个证,才可以在自建网站上面卖药,如果只是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您公司的网站只有展示药品的资格,但是不具备销售资格。

情况二:入驻淘宝和京东平台,在这些三方平台上面卖药,这种就比较简单了,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就可以入驻成功了。

三、法律依据

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七条: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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