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5-12-05 09:33阅读:

作品着作权(版权)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作品着作权(版权)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着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下面小编就来讲讲关于作品着作权(版权)登记常见问题解答!原创作者千万要知道!

一、“版权”和“着作权”保护一样吗?

答:版权即为着作权,虽然文字表述不一样,但是意思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2025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法所称的着作权即版权。

二、“作品”的定义是什么?

答:作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又如画家的画作、建筑设计稿、雕塑、摄影照片、计算机软件等。

三、自创作品未发表,享有着作权吗?

答: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不论是否进行着作权登记,依照《着作权法》均享有着作权。着作权的期限自作品完成之日享有。

比如:8岁的小朋友写的作文(日记、绘画)同样受着作权法保护。

四、作品必须要去国家机构登记着作权吗?

答:作品的着作权自始取得,不需要一定去国家机构登记。当事人自愿选择。

着作权证书(版权登记证书)是作者享有权利的证据,在权属的认定和侵权维权的过程中,着作权证书是依据,是基石,非常重要。

五、合作作品(如画作),着作权归属于谁?

答: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创作者共同享有,如果两位作者创作的作品内容相互依存不能分割,那么这个作品的着作权由两位作者共同享有;如果作品内容可以独立使用,分开成为两位作者独立创作的作品,那么每位作者可以拥有他独立创作部分作品的着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组合作品整体的着作权。

小编建议!在作品起稿之前,各方应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对着作权进行约定。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六、作品的着作权都归作者吗?

答:作品的着作权首先归属于作者,但是有约定的要根据约定来确定权利的归属,比如A委托画家创作一幅画作,并且在协议中约定了着作权归属于委托人(A),那么这件作品的着作权就不属于作者(画家)了,所以作品的着作权并不一定归作者所有。

七、购买了作品后,是否同时获得其着作权?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