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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影视制作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会怎样?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26-03-03 09:02阅读:

北京影视制作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会怎样?如何申请?

导语: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北京影视制作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会怎样?如何申请?说到“广播电视节目”大家应该都不是很陌生,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如各类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纪录片、短视频等等都成为了人们娱乐生活的一部分。那么,从事这类业务的企业都必须具备的资质就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关于“北京影视制作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会怎样?如何申请?”也是小编今天要讲解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北京影视制作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会怎样?如何申请?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介绍:

1、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2、审批部门:公司执照注册当地的广播电视局来审批;

3、审批时间:20-40工作日;

4、年检要求:每年1-3月(每年固定时间年检,发证日期是12月31日也需要做当年年检);

5、有效期限: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持证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延续);

二、从事什么经营范围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从事微电影、专栏、专题、综艺、广播剧、动画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1、短视频、广告等拍摄;

2、文化传媒、市场策划/营销、文化传播、房地产公司等;

四、未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影响呢?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什么情形下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按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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