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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会怎样?

发布时间:2026-03-13 09:03阅读:

北京石景山区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会怎样?

导语:

大家好啊!关于北京石景山区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会怎样?是本期文章讲述的重点内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那么,北京石景山区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会怎样?今天小编就来详细给大家讲讲北京石景山区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会怎样?请看下文介绍: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什么?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许可证有效期规定:依法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长期有效,不再办理“延续有效期”业务。

二、哪些企业需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如下:

(1)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2)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2)有不少于3名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职业中介活动制度;

(4)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经营场所房屋平面图;

(4)经营场所房产证、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

(5)专职从业人员证明;

(6)企业章程;

(7)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管理制度文本;

(8)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擅自经营“人才中介等服务”会怎样?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擅自经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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