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商标评审规则
关于商标评审规则是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需要办理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请联系资质匠,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5321396264,竭诚为您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标评审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无效宣告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五)不服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在商标评审程序中,前款第(一)项所指请求复审的商标统称为申请商标,第(二)项所指请求复审的商标统称为被异议商标,第(三)项所指请求无效宣告的商标统称为争议商标,第(四)、(五)项所指请求复审的商标统称为复审商标。本规则中,前述商标统称为评审商标。
第三条当事人参加商标评审活动,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办理。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的具体办法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依照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除外。口头审理的具体办法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五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规则做出的决定和裁定,应当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有关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三名以上的单数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审理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评审人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办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在商标评审期间,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商标权和与商标评审有关的权利。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权利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或者经调解以书面方式达成和解。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案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结案,也可以做出决定或者裁定。
商标评审规则 关于商标评审规则是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需要办理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请联系资质匠,我们将提供全...
商标被侵权了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商标被侵权了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本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
商标续期办理途径和流程 商标续期办理途径和流程,是小编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商品、服务等注册了商标,就能收...
商标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全方位讲解! 导语: 商标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全方位讲解!是本文的核心...
商标注册,提交彩色搞还是黑白稿?有区别吗? 导语: 商标注册,提交彩色搞还是黑白稿?有区别吗?是本文的核心...
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和公司一样,都是公司在发展趋势过程中必须要做的事儿,它不但是企业品牌的外...
商标注册难?如何提高通过率?这些小技巧来学学吧! 导语: 商标注册难?如何提高通过率?这些小技巧来学学吧!...
商标注册证拿到手完就万事大吉了吗?正确使用商标才是王道! 导语: 今日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商标注册证拿到手完...
电话:157-188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