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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有什么不同?别再分不清楚了!

发布时间:2026-09-08 09:01阅读:

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有什么不同?别再分不清楚了!

导语:

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有什么不同?别再分不清楚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什么是“小微企业”?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常有人将两者混淆在一起,下面小编就来讲讲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企业有什么不同?别再分不清楚了!

一、区别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的全称是“小型微利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 它是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一个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的概念,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年第33号文件)之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此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界仕君建议企业可以统计一下你企业里“连续滚动”的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超过这个金额的标准,从而升级到一般纳税人。

二、小型微利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税【2025】年第13号)之规定: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同时满足规定的4个条件就属于小微企业,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①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② 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百万元。

③ 从业人数不超过三百人。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④ 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

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范围内,按照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那就不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应当全额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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