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条例正文
第一条
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经营一家游戏公司需要具备一系列的资质和许可证。首先,更基本的是营业执照,这是所有企业合法运营的基础。其...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兴起,各种直播平...
随着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资金、关注和流量开始涌入。越来越多的专业影像创作者,包括传统广电行业的从...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在我国逐渐崛起,成为信息传播、娱乐、教育、商务等多个领域的重要组成部...
随着直播行业的井喷式发展,资金、关注与流量开始向直播行业大量涌入,越来越多的专业影像创作者,包括传统广...
当前社会的文化产业发展势头正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类演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
互联网企业,是这个时代的主角,那么一个企业如何才能进入互联网行业呢?互联网时代有很多资质应运而生,而I...
随着科技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个背景下,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崛起,成为信息传播...
电话:157-1882-9113